因為設置了警示標誌
  追尾車輛承擔全責
  在路邊緊急褪保梟柚鎂頸曛盡W柿賢計�
  金陵晚報訊(記者 李有明 通訊員 薑飛 仲麗) 近日,王某駕駛混凝土攪拌車,沿雙龍大道由北向南行駛,在行至雙龍大道正方大道路口時準備右轉,可車輛發生了故障而拋錨。王某下車查看,發現故障不嚴重,於是決定自己修理。隨後,王某在車後50米處放置了三角警示牌,然後自己修車。
  可是過了不久,王某聽到有刺耳的剎車聲,緊接著就發現一輛轎車撞到了攪拌車。後來,雙方發生了爭執。
  王某認為,車輛拋錨停在路邊,他在車後設置了警示標誌,是轎車司機丁某疏於觀察而發生事故,自己不承擔責任。丁某認為,王某在路口停車,這種行為十分危險,雖然他車速快,且疏於觀察,但攪拌車司機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。
  經過民警調查,認定轎車司機丁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,並賠償攪拌車的損失。
  這起事故比較典型。交警說,攪拌車司機做法十分正確,如果他沒有在車後設置警示標誌,發生這樣的事故,將承擔相應的責任。同時,交警提醒車友,行車在路上,如果看到警示標誌,一定要減速慢行,以防發生意外。  (原標題:攪拌車拋錨被追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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